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一、年报时间
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当年成立注册的企业从下一年开始提交年度报告并公布。
二、为什么要做公司的年度报告呢?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年度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的出资和资产状况。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抽查年度报告的公示内容。经过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造假的,工商机关依法处罚,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形成违法处处受限。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布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清单。三年内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根据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提交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
三、年报范围
根据《条例》,依法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公司、在中国国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工商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在线平台提交年度报告并公示。
四、报送网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五、即时信息公示的范围和时间
从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企业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预约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取得、变更和延续行政许可的信息;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