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这是明确的政策规定,也是计算税款的基础税率。
很多人误以为 “税款 = 转让价格 ×20%”,这其实是错误的。税法中,计算税款的核心是 “应纳税所得额”—— 简单说,就是转让股权的实际获利金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20%
具体来看其中的关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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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原值:即取得股权时的实际成本。比如从他人处购入股权花费 100 万,或作为发起人实缴出资 100 万,那么股权原值就是 100 万;若为认缴股权(未实际出资),则股权原值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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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费用:包括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评估费、律师费、公证费、中介服务费等。其中印花税是必缴项,2027 年底前有减半优惠,税率仅 2.5‱(即 100 万转让价只需缴纳 250 元),且交易双方均需缴纳;其他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举几个例子更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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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 100 万转让股权,股权原值 100 万,合理费用 2 万:应纳税所得额 = 100-100-2=-2 万(亏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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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让价 100 万,股权原值 50 万,合理费用 2 万:应纳税所得额 = 100-50-2=48 万,应纳税额 = 48×20%=9.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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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认缴股权(原值 0),以 100 万转让,合理费用 2 万:应纳税所得额 = 100-0-2=98 万,应纳税额 = 98×20%=19.6 万。
有人想通过 “1 元转让”“0 元转让” 等低价方式避税,但这种做法并不可行。税务机关在出具完税证明前,会核查公司财务报表中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若报表显示对应净资产为 100 万,即便转让价远低于此,仍会按 100 万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计算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若股权以明显偏低价格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自己有直接抚养 / 赡养义务的人,税务机关会认定该转让具有 “正当理由”,无需缴纳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
以上就是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核心要点,帮助大家更清晰地处理股权交易中的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