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报送提出了新要求。
新规要点:
报送主体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
报告要求
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未取得但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报告内容
包括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及其他与纳税有关的信息。
免予报送情形
已填报的涉税信息可不重复报送,特定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信息保存及安全
企业需按规定保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将依法保密。
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企业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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