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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有时会面临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业务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开具发票呢?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给出了正式回复。

一般来说,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非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即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是应当据实开具发票的。比如,某公司出现了一次临时性的业务需求,需要开具发票,然而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涵盖该业务,在不变更营业执照的前提下,通常是可以办理的。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超经营范围可以开票,但是各地税务局的具体执行口径可能存在差异,并且在开票及申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其一,可能无法在开票系统开具相应税率的发票。这是因为如果企业发生了经营范围外的业务要自行开具发票,而开票系统没有这个业务对应的税率,就可能导致无法开票。此时,可能需要前往税务局,带上税盘重新发行,或许还需要做税种和品名核定。

其二,开出发票后申报可能出现异常。税务局会为每个企业核定税种和征收品目,有些地方可能设置了和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检查。一旦自行开具的发票与核定的税种和征收品目不匹配,在申报时就可能出现异常提示。这种情况下,需要前往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

此外,各地政策也存在差异。有的地区要求必须变更经营范围,才能核定税种和品名;而有的地区,企业偶然发生超经营范围的业务,在开票和申报时没有障碍,可以自行开具发票。

针对超经营范围开票的情况,给出以下建议:

对于临时性业务,可以先咨询当地税务局有无明确规定流程。如果没有,可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但要注意可能存在上述开票和申报问题,必要时需去税务局核定相关事项。具体是否要做经营范围变更,要根据各地政策来决定。

对于经常性业务,建议及时变更工商登记,扩大经营范围,然后去税务部门做相应的税务事项变更,再开具相应发票,否则可能面临处罚风险。

总之,企业应尽量避免长期超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管税务规定如何,对于经常性业务都应进行工商登记变更,以防被认定为无证经营等。在实际操作中,若遇到超经营范围开票的问题,可与当地税务部门积极沟通,以确保合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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