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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存话费取得的电信运营商开具的普通发票税率、税额是“*”或者是空,是因为在预存时无法确定预存的金额是用于增值电信业务还是基础电信业务;


实际便用预存的话费后,电信运营商可以在用户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情况下为其开具专用发票,原预存话费的普通发票需要交还给电信运营商,


后续如果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交回原持有的普通发票,不能重复税前扣除。


具体操作建议咨询电信运营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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