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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额并非政府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的资产,不属于政府补助。在实际抵减应交增值税时,需要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并按规定交纳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三)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频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增值税出直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


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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