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不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在购进环节按照9%计算抵扣,领用环节再加计扣除1%,整体扣除率为10%。
1、购入环节;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价格*9%)
贷:银行存款
2、用于深加工,享受加计扣除环节
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价格*1%)
贷:原材料
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不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在购进环节按照9%计算抵扣,领用环节再加计扣除1%,整体扣除率为10%。
1、购入环节;
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价格*9%)
贷:银行存款
2、用于深加工,享受加计扣除环节
借: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价格*1%)
贷: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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