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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该团体收取会费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具是财政监制的票据,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不征增值税的不需要在申报表反映,但若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是免征增值税的,


开具免税发票就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程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五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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