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免增值税,属于转售行为;一般纳税人适用9%,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
提示:物业公司代收取暖费根据情况可以分以下三种处理:
1、如果物业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售行为,应该按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
2、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代收款项不征收增值税:
(1)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
(2)供热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并由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3、如果物业公司属于兼营的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建议:物业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适当筹划。
《财政部 国家税多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8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