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纳税人必须是自产的并且以水泥为原料生产出的水泥混凝土,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对于原来选择一般计税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的,在增值税纳税中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但需注意简易计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