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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外购部分发生的支出,不符合研发加计扣除归集的范围。对于后期继续研发部分,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话,还是可以加计扣除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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