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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销售方支付给购买方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一般因购买方未向销售方销售货物等,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


销售方可以凭购买方开具的收据、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赔偿协议等作为扣除凭证。涉及纠纷等特殊情况的,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


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提示:如果销售方发生销售行为因质量等问题,给予购货方在销售总额上一定优惠的赔偿,属于销售折让,可由销售方开具销售 折让的红字发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B座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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