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当日起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这项实施了三十余年的免税政策(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正式废止。说白了,从今往后,外籍股东在中国拿分红,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分钱税不交”了。深圳市翰林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翰林财税)在政策发布后第一时间向记者表示,这对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跨境电商行业里那些用外籍身份持股的卖家,影响不小。
政策“急转弯”:三十年免税一朝落幕
1994年,财税字〔1994〕20号文件给了外籍个人一个“大礼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个年代,这主要是为了吸引外资、鼓励外籍人才来华投资。一用就是三十多年,很多外籍股东早就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
但2026年的这份公告,把这个口子彻底堵上了。公告不仅取消了免税,还明确了征管细节: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必须代扣代缴税款,并在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如果企业没扣,个人就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缴纳。换句话说,税务局的“网”已经撒好了,跑都跑不掉。
为什么突然“翻脸”?公告里说得很清楚:维护税制公平统一、堵塞税收漏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话听着官方,但背后逻辑很实在——过去外籍股东拿分红不交税,中国籍股东却要交20%的个税,这本身就有点“同股不同权”的味道。再加上有些企业为了避税,故意把股权挂在外国人名下,这明显钻了空子。政策一废,这些操作自然就没了空间。
跨境电商老板们:别以为跟你没关系
很多做跨境的老板,尤其是年销千万到亿级的卖家,公司架构里多少都有点“外籍元素”——有的是夫妻一方拿了海外身份,有的是找了外籍合伙人代持股份,还有的干脆用香港公司做股东。以前,这些外籍个人从境内公司分红,一分钱个税都不用交,老板们乐得省下20%的“真金白银”。
现在,这20%的成本突然砸下来,谁疼谁知道。咱们分几种情形掰扯掰扯:
- 情形一:外籍个人直接持股境内运营公司——这是最直接的“重灾区”。以前分红免税,现在每笔分红都得代扣20%个税。比如你今年分红500万,以前能全拿走,现在得交100万个税,到手只剩400万。
- 情形二:外籍个人持股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再控股境内公司——这种架构下,境内公司分红给香港公司,属于企业间分红,按现行政策还是免税的。但香港公司再分红给外籍个人股东时,就要看香港那边的税制了——香港对非本地来源的股息不征税,但如果股东是税务居民,可能涉及其他问题。这块儿得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 情形三:外籍个人是“税务居民”但在中国无住所——政策上,如果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83天,可能只就境内所得征税。但分红属于境内所得,所以还是逃不掉。
咱们用个表格对比一下,更直观:
| 股东身份 | 旧政策(2026.8.31前) | 新政策(2026.9.1起) | 税负变化 |
|---|---|---|---|
| 外籍个人直接持股 | 免税 | 20%个税,企业代扣 | 增加20%成本 |
| 中国籍个人持股 | 20%个税 | 20%个税 | 无变化 |
| 外籍个人通过境外公司持股 | 分红到境外公司免税,个人环节视情况 | 分红到境外公司仍免税,但个人从境外公司分红需看当地税制 | 需重新评估 |
讲真,最惨的是那些“假外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籍,但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或其他目的,把股权挂在外国人名下。以前可能觉得“高人一等”,现在直接被打回原形,该交的税一分不少。
别慌,还有“补丁”可打:这些操作能帮你减负
政策已经落地,抱怨没用,关键是接下来怎么应对。对跨境电商卖家来说,有几个方向可以考虑:
- 重新梳理股权架构——如果外籍股东只是“挂名”,实际不参与经营,那不如趁早把股权转回给真正的中方股东,避免未来分红时“替人背税”。当然,股权转让本身可能涉及所得税,得算清楚账。
- 利用税收协定——有些国家跟中国签了税收协定,股息预提税率可能低于20%。比如外籍股东是新加坡居民,根据中新协定,可能适用10%的优惠税率。但这需要提前申请,还得看具体条款。
- 考虑利润再投资——如果外籍股东暂时不急需现金,可以考虑把利润留在企业里做再投资,比如扩大业务、购置设备,这样就不用马上触发分红纳税。但注意,再投资退税政策(比如利润再投资暂不征税)目前主要针对境内投资者,外籍个人未必适用,得咨询专业机构。
- 关注居民国税收抵免——欧美主要国家实行居民个人全球所得征税,外籍个人即便在中国免税,也需向其居民国补税。现在取消免税后,在中国缴纳的个税可以抵免居民国税款,实际税负未必增加。有专家就指出,这其实是“两边平衡”的事,别只盯着中国的20%看。
专业机构能帮什么?别自己瞎折腾
政策一出,很多卖家老板想自己研究怎么“省钱”,但财税这事儿,真不是看几篇公众号就能搞定的。翰林财税这类深耕跨境财税的专业机构,这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他们能帮你做股权架构的税务风险评估,看哪些外籍股东是真需要,哪些是“历史遗留问题”;能帮你测算新政策下的实际税负变化,对比税收协定和居民国抵免的效应;还能帮你搭建合规的分红路径,比如通过境外控股公司合理分配利润,避免“双重征税”。说白了,专业机构的价值不是帮你“偷税”,而是帮你在合法框架下,把税负降到最低。
FAQ:你关心的几个问题,答案在这
Q:我老公是外籍,公司分红是不是一定要交20%的税?
A:是的,除非有税收协定优惠,否则必须交。
Q:以前没交的税,现在会不会被追缴?
A:不会,政策只对2026年9月1日后的分红生效。
Q:我公司是香港公司控股,外籍股东在香港拿分红,要交中国税吗?
A:香港公司层面不交,但个人股东需按其居民国税法申报。
Q:如果公司不代扣代缴,会有什么后果?
A:企业可能被罚款,个人需自行申报,否则有滞纳金。
说到底,这项政策调整,本质上是让外籍个人和本国居民在股息红利上“同等待遇”。对跨境电商卖家来说,与其抱怨“成本涨了”,不如趁早把股权架构捋清楚,算明白账。毕竟,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税负成本的变化,只是行业走向成熟的一个注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