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退出机制日益规范透明。注销公示作为企业合法退市的关键环节,其操作流程与法律要求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须掌握的知识点。本文依据最新法规,详细解析公司注销公示的全流程操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同时可在此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
当前企业可选择两种公示方式:
传统登报公示:在省级以上报纸(如省报级别)进行公告,需连续公示60日
网上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成为主流选择
对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完结的企业,可选择简易注销程序,公示期缩短至20日。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则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域名:www.gsxt.gov.cn)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
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登录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普通注销填报”
填写清算组基本信息:
清算组成立日期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录入清算组成员(至少两名)及负责人信息:
可提取企业投资人信息
明确指定一名负责人
点击“保存并提交”完成备案公示
清算组备案完成后点击“债权人公告”
按要求填写债权人信息
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税务注销:
准备材料:本年度决算报告、纳税申报表、公司注销报告
取得《清税证明》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余款支票、法人授权书
取得《销户证明》
工商注销登记:
公示期满45天后(普通程序)向登记机关申请
提交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银行销户证明
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一、注销公示的法律依据与方式选择
二、网上公示详细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公示系统
第二步:清算组备案(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第三步:债权人公告
三、公示期满后的注销登记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