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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还可以追补享受政策吗?
时间:2021-12-11 16:10:21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 在第3季度预缴时没有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还可以追补享受政策吗?

答:不可以追补享受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简化操作,公司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第4季度或10-12月预缴申报时不再追补享受该政策,但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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