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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若已达到起征点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1-09-28 17:57:06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若已达到起征点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六条规定:“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连续三个月达到起征点,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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