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翰林!提供:深圳注册公司,深圳代理记账,深圳工商代办,深圳会计代理服务
一站式精准财税服务专家
大客户专 线

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

0755-82337119

18138294939

老板自己的房子无偿使用,房子没有房产证,水费、电费鄙是老板的名字,可以做水电费分割单吗?
时间:2023-08-13 14:39:46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老板自己的房子无偿使用,房子没有房产证,水费、电费鄙是老板的名字,可以做水电费分割单吗?


答:可以。企业租用办公用房发生的水电支出,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也可以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 (如分割单) 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提示:企业采用分割单形式的,通常还需要有出租方抬头的发票复印件、支付凭证、租赁合同等可以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资料。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标签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B座1902

大客户经理座机:0755-82337119手机:18138294939客服QQ:1597789535邮箱:13530884548@163.com

版权所有 深圳市翰林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2019 备案号:粤ICP备18118832号

深圳公司注册 翰林财税是一家提供深圳公司注册代理,营业执照办理,工商变更,资质代办,代理记账,税收筹划,财务顾问,公司注销等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的服务商。助初创型企业快速上轨,帮发展中企业财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