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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专利年费滞纳金、出口货物超期停放在港口被收取的滞纳金、进口货物逾期向海关申报被收取的滞报金可否税前扣除?
时间:2023-08-11 15:35:13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专利局专利年费滞纳金、出口货物超期停放在港口被收取的滞纳金、进口货物逾期向海关申报被收取的滞报金可否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支出不得扣除。由于专利局专利年费滞纳金、出口货物超期停放在港口被收取的滞纳金、进口货物逾期向海关申报被收取的滞报金均不属于“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因此可以在税前扣除。

备注:税收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其他的滞纳金包括社保滞纳金等可以在税前扣除,不用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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