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翰林!提供:深圳注册公司,深圳代理记账,深圳工商代办,深圳会计代理服务
一站式精准财税服务专家
大客户专 线

全国24小时服务热线

0755-82337119

18138294939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时间:2023-03-23 10:37:46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标签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B座1902

大客户经理座机:0755-82337119手机:18138294939客服QQ:1597789535邮箱:13530884548@163.com

版权所有 深圳市翰林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2019 备案号:粤ICP备18118832号

深圳公司注册 翰林财税是一家提供深圳公司注册代理,营业执照办理,工商变更,资质代办,代理记账,税收筹划,财务顾问,公司注销等一站式工商财税服务的服务商。助初创型企业快速上轨,帮发展中企业财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