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否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否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08】 159号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