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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时间:2022-10-18 13:44:24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的,纳税人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答: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举例:张先生和王先生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2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张先生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张先生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6月,王先生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王先生占房屋产权的40%。王先生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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