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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的劳务费支付单位未给代扣代缴个税,个人在汇算清缴时可以自行申报纳税吗?
时间:2022-06-23 14:00:44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个人取得的劳务费支付单位未给代扣代缴个税,个人在汇算清缴时可以自行申报纳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的劳务费支付单位未给代扣代缴个税,个人在汇算清缴时应进行汇算清缴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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