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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包括哪些?
时间:2022-05-13 11:41:15 作者:翰林君 来源:深圳翰林财税


问: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包括哪些?


答: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如下: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提示: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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